| 释义 | 
		     法律主观:          紧急避险的认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的,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