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和平离婚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事项:1、女方的姓名、民族和联系方式;2女方的姓名、民族和联系方式;3、夫妻双方是自愿离婚的,没有任何欺诈或者胁迫;4、夫妻双方还应当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妥当的安排;5、双方还应当对夫妻共同财产达成分割协议;6、夫妻共同债务不能完全清偿的,必须达成清偿协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