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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特殊工种退休新规定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的条件)
    (一)工种必须按原劳动部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执行,不同行业之间的特殊工种不能互相比照。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职工档案内对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情况有原始记录。
    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料的认定
    (一)特殊工种退休审批以职工档案为审批资料,以职工档案的原始记载审核认定职工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工作岗位、从事工种等。
    (二)职工档案中从事特殊工种原始记载资料不全,或达不到规定年限的,不能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三)职工档案中没有从事特殊工种记录,通过后来补办的证明材料,不能作为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依据。
    (四)对于工种名称、劳动条件、专业性质与其他行业相同的工种,如果原行业主管部、委下发文件时,经国家原劳动部同意,已明确规定可以比照其他行业特殊工种执行的,可比照执行;否则,不得比照执行其他行业的特殊工种。
    (五)对从事特殊工种基层干部的界定,仅限于工作条件与职工相同且跟班作业的班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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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4 13:5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