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有哪些材料是办理公证遗嘱所必需的?
释义
    公证遗嘱需要提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项,包括遗嘱人身份证件、财产凭证、遗嘱执行人身份证明等,办理遗嘱公证需注意遗嘱人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内容合法性等要求,并需按程序提交申请、缴纳费用,经审查、复查、审批后完成公证手续。
    法律分析
    一、公证遗嘱要什么材料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
    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立遗嘱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
    (2)处分的财产为夫妻共有的,应提交结婚证;
    (3)遗嘱内容所涉及的不动产、动产、知识产权、存款、股权(股票),或者其他财产的产权凭证或证明;
    (4)立遗嘱人已经拟定自书遗嘱的应一并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遗嘱公证注意哪些问题
    办理遗嘱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遗嘱人应向遗嘱行为发生地或住所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
    2、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如遗嘱人因特殊原因(年老体衰、行动不便或住院等)不能到公证处办理的,公证员可以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3、遗嘱人要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得办理。
    4、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5、遗嘱人设立的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如所处分的财产是否为个人所有,是否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
    6、立遗嘱人在遗嘱生效前可以变更、撤消遗嘱。
    7、立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遗嘱执行人。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向当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同时按照要求提交相应的公证材料。工作人员之后会做出相应的审查,也就是我们说的初核。要是发现不符合办理公证手续的要求,那么就是审核不通过,最终会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遗嘱公证。要是审查通过的话,会根据办理遗嘱公证的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缴纳相应的公证费。之后再进行复查,然后审批,最后完成公证手续。
    结语
    公证遗嘱办理需准备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以及财产产权凭证、自书遗嘱等文件。遗嘱公证应注意遗嘱人的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内容的真实合法性,可变更撤消遗嘱,指定合适的遗嘱执行人。申请遗嘱公证需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提交所需材料,经初核、复查、审批后完成公证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二条 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6/8 23: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