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支付子女抚养费 |
释义 | 如下情况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1、当事人双方协商之后免除支付人支付抚养费的义务的; 2、给付抚养费的当事人无经济来源,无力给付,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够负担的; 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失去了经济能力等。 一、离婚协议中的抚养费是否可以变更呢 离婚协议中的抚养费是可以变更的。 子女抚养费在特定条件下既可增加也可减免。对于子女的抚养费,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做出协商,但日后要是因为客观条件发生改变的话,则可以对子女抚养费进行变更。 二、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常为以下几种: 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三、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四、离婚一方抚养费如何申请调低 父母给付子女抚养费既要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又要考虑父母的实际负担能力。当一方确实无力按照判决或者协议给付抚养费时,可以请求减免。 抚养费案件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减免费用的,人民法院作为新案件处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方可以请求减免抚养费; (1)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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