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证合同单独存在吗 |
释义 | 保证合同属于担保合同,不能单独存在。保证人承担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责任。如果主债务合同无效,则保证合同也无效,但有法律规定除外。无效后,各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保证合同不能单独存在。保证合同属于担保合同,没有主债权债务合同,保证合同不能单独存在。根据《民法典》第681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合同。第682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也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如果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根据其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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