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厂拆迁政府补偿标准:1、厂房地上物损失,包括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2、工厂停产停业损失,也可包括预计营业损失;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费用和物资运输费用;4、工厂解雇职工的安置费用;5、积极进行拆迁的企业的奖励费用。具体的补偿和奖励金额根据当地的人民生活水平和经济状况而定。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