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准生证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1.申请。申请人向计划生育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作出是否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填写《生育登记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后,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但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书面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后,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当场受理并领取结果的不用出具《受理通知书》)。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在7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办理登记,出具《生育登记证明》;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办理生育登记通知书》,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填写《送达回执》。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计划生育局领取《生育登记证明》或《不予办理生育登记通知书》。 法律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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