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缓刑考验期内再犯罪不构成累犯。原因在于缓刑与实刑不同,缓刑考验期也只是个考验期,考验期到了,意味着刑罚不用执行,而不是意味着刑罚执行完毕,所以缓刑考验期间内判处的刑罚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都没有执行,当然就不存在累犯的问题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