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什么情况不能中止履行合同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依法成立的就要履行,当没有出现中止履行、合同终止的情形时,合同的当事人就需要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不得中止。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条【严格履行与诚实信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六十八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不履行合同应负的法律责任     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或者退货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