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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罚款限额由哪一机关规定
释义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行政处罚程序是怎样的
    1、收集应该进行行政处罚的证据,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2、对调查的结果进行分情况处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1)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4)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门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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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9 16:5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