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江台州侵占罪立案标准 |
释义 | 在浙江,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为:侵占他人财物2万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追究。侵占他人财物,数额在2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侵占他人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侵占他人财物派出所可以管吗? 非法侵占他人财物违反刑法的行为。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侵占罪是根据数额定罪的,各地规定的立案标准都不同。数额较大:5000至20000元以上。数额巨大:100000元以上。 二、丢失物立案标准有哪些 若遗失物没有被人捡到,是不能立案的,但是公安部门还是会根据自身的职责对物品进行寻找,只有如果捡到遗失物的人拒不归还的,才会涉嫌侵占罪,这时可以立案。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依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成立,起点是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侵占案属于自诉案件吗 侵占案属于自诉案件。侵占案立案后,发现属于侵占罪的,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自诉。构成侵占罪的,将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作如下处罚: 1、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侵占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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