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一份公证遗嘱需要多少钱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证遗嘱需要的费用为: 1、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 2、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3、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 4、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一、财产分割协议公证费用是怎么计算的 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协议公证需要200元。 如:家庭财产分割协议、遗产分割协议、民间借贷或还款协议、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每件收费200元。计算标准: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合同标的额50万以下部分(0.15W),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部分(1.275W),收取0.25%;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部分,收取0.2%(2.275W);10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部分(3.775W),收取0.15%;2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部分(6.775W),收取0.1%;5000万元以上至10000万元部分(9.275W),收取0.05%;100000万元以上,收取0.01%。 2、证明其他经济合同标的额2万元以下部分(200),收取比例为1%;2万元以上至5万元部分(440),收取0.8%;5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740),收取0.6%;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部分(2740),收取0.5%;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4740),收取0.4%;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部分(7740),收取0.3%;20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部分(9740);收取0.2%;300万元以上至400万元部分(10740),收取0.1%;4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3、证明非财产性民事协议如赡养协议、抚养、变更抚养协议等每件收费100元 4、证明知青子女回沪委托监护协议等每件收费100元 5、证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协议如家庭财产分割协议、遗产分割协议、婚前财产约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等每件收费400元 6、证明民间借款、还款协议、合同每件收费400元 7、证明房屋动迁补偿安置协议等每件收费400元 8、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9、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每件收费80元 10、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每件收费500元 11、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每件收费400元 12、对证人、证言及书保全每件收费200元 13、对声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每件收费800元 14、对不动产的证据保全每件收费1000元 15、对其他物证的证据保全每件收费400元 16、对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每件收费1000元 17、制作票据拒绝证书每件收费400元 18、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 二、遗嘱变更程序 公证处办理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的程序与办理遗嘱公证的程序相同。 遗嘱人变更、撤销公证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公证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撤销公证遗嘱的手续:对变更公证遗嘱的,应根据变更的内容重新制作一份遗嘱公证书,并收回原遗嘱公证书;对撤销公证遗嘱的,应当出具撤销遗嘱公证书,并收回原遗嘱公证书。 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一)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 (二)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三)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三、老人去世后遗产公证有金额吗 遗产继承公证费用根据实际继承金额大小有不同的收费方式。具体收费如下: 1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1.2%,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10万元至20万元(含)部分,收取1%; 20万元至50万元(含)部分,收取0.75%; 50万元至100万元(含)部分,收取0.5%; 100万元至200万元(含)部分,收取0.45%; 200万元至500万元(含)部分,收取0.4%; 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收取0.35%; 10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1%。 在公证机构办公场所内办理遗嘱公证的,每件1000-2000元;在公证机构办公场所外办理遗嘱公证的,每件2000-4000元。以上费用包含录音、录像、拍照和刻录光盘的费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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