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逮捕人员无权拒绝律师会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被侦查机关传唤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作为辩护人,并有权在侦查活动和诉讼活动的每一阶段接见律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律师依法代理当事人案件,有权参加诉讼、调查、取证等活动,有权接触被扣押的当事人。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九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聘请辩护人进行辩护。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应当依法保障辩护人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