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失业金还用交医保吗 |
释义 | 在拿失业金期间不要交医疗保险,因为领取失业金期间不用交任何社保的费用,也不会影响以后的社保;如果以后找到新工作了的,转移到新单位缴费即可;如果以后没找到新工作或者个人没有能力缴费的,社保继续封存。 如果失业后办理了失业登记,满足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并且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那么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是不需要自己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根据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失业人员个人无须缴纳医疗保险即可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如果失业人员不满足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那么失业后就会导致医疗保险断缴,这种情况我们就只有自己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了。失业人员可以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 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幸生病住院治疗,还是可以使用医保报销的。只不过医保卡个人账户中不会再有划账进入,而且医保保费也是直接从职业保险基金里面支付的。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是什么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办理失业补助金需要以下材料: 1、劳动手册; 2、户口簿; 3、退工证明; 4、《失业人员特殊困难申请表》; 5、本人书面申请; 6、身份证; 7、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存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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