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房产一般通过继承公证和继承诉讼取得继承公证书、调解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后,再到房产交易办理房产。房屋继承过户需要经过继承权公证和继承登记两个步骤,免缴契税。第一步: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低收取200元。第二步:房地产继承登记。房屋继承人到区房地产交易进行房屋产权继承登记。费用:登记费:100元/件;合同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的0.05%;权证印花税:5元/本;交易手续费:5元/平方米;契税:免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