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的债权转让是需要股东大会同意的,股东大会三分之二的股东表决通过的,公司可以转让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风险提示:债权转让的前提: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2、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3、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