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转让和赠与均需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但两者在登记费用方面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房屋转让的登记费用由双方自行协商承担,通常由买方支付,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等相关税费。而赠与的登记费用一般由赠与人承担,包括土地部门收取的契税和国库部门收取的工本费。此外,赠与过户处还需要提供相关的性质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八条:要求不动产登记的法律公证、协议或者其他书面材料,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承载不动产权利和限制的内容并经当事人签章或者盖章;(二)符合法律规定的公证、认证和登记要求。不动产权利的登记,应当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八条:不动产权利的转让或者变更,应当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登记、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三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得因为当事人身份、职务、等级、排名、资格等,优先办理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十九条:不动产登记课税。拟登记的权利人、义务人、抵押权人和权利有关人、义务有关人、抵押权人,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应当依照税收法律和规定缴纳应纳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