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因家庭暴力而离婚可以获得的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包括起诉费、律师费等,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同时在婚姻关系中有暴力行为的,可以少分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