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关系中一方的债务,双方是否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个人债务不算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离婚前购车按揭贷款属于共同债务,但需考虑是否用于日常生活。具体是否属于共同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法律分析 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中,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被归类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一、丈夫在外借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丈夫在外借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时按揭贷款买车属于共同债务吗 离婚期间婚姻关系尚未解除,所购车辆如果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则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结语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明确规定,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因此,离婚时按揭贷款买车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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