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东名册要记载以下事项: 1、名称及住所,自然人股东的,登记姓名; 2、出资证明书编号; 3、股东的出资额。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一、股东出资后何时可以享有股东权利 股东自记载于股东名册时,就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而股东名册一般是股东出资后置备的。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二、公司如何变更股东 公司股东变更的,需要向公司的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还应向股东签发具有股东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等,由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将变更后的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等记载于股东名册中。如果股东变更后未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流程有哪些 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流程有: 1、股东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3、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办理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