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清算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是由股东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当全面向清算组移交公司管理权;清算组应当确定公司的财产范围,接管公司财产,应当要求占有清算公司财物的持有人交还财物,如果相应的财物无法交回,可以要求相应的持有人作价清偿;接管公司的债务分为债务的确认和登记。 一、公司解散的具体原因是什么 公司解散的原因如下: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公司解散后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有限公司注销程序是怎样的 注销程序如下: 一、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三、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清理公司债权和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四、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五、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其 六、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 七、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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