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中家暴证据的重要性 |
释义 | 家暴案件中,原告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证明家暴的证据可以包括证人证言、警方记录、医院诊断证明、妇联工作记录、居民委员会记录、工作单位证明、通话录音、书面材料、照片和视频录像等。如果被告没有质证或不出庭,将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 法律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的规定,原告对于家暴没有向法庭提供证明其主张的相关证据,并且被告否认夫妻感情破裂且不同意离婚,因此,原告要承担举证的不利后果。法院不准予离婚是合法的。 证明家暴的证据有哪些 1、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 2、在家庭暴力发生后,若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3、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 4、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人员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 5、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这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 6、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双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单位求助过,那么工作单位的领导也可以代表单位为其出具书证,当然也可以采取律师进行调查的方法。 7、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曾有过通话录音,那么这个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着的证据。 8、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这样的文书,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这些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 9、被对方殴打后如果拍摄过相关照片的或者说有视频录像资料的也可以作为证据。 被告未质证怎么处理 按时出庭应诉是被告的法定义务,参加庭审进行抗辩、对证据提出质证意见是被告的权利,如果收到起诉状和法院传票不出庭,一是违反法律规定,二是放弃了自己的权力,按规定将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原告在家暴案件中未能提供相关证据,被告未质证。根据法律规定,原告应承担举证不利后果。证明家暴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警方记录、医院诊断证明、妇联投诉记录、居民委员会记录、工作单位证明、通话录音、书面材料、照片或视频录像。被告不出庭将承担不利后果。根据法律,法院不准予离婚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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