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女方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提交起诉状、受理案件、调解、审理、裁判等。且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必须先组织调解,经调解无效,确认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形下,才会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