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份遗嘱遗产怎么继承 |
释义 | 法律分析:多份遗嘱遗产的继承方式: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者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具体如下: 一、遗嘱全部无效的: 1、遗嘱被确认为全部无效后,全部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处理; 2、法定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伪造、篡改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其应继承份额由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 3、如果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则该财产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二、遗嘱部分无效的: 1、遗嘱被确认为部分无效后,如果无效部分所涉及的财产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仍为原所有人所有; 2、如果无效部分属于遗产,则该部分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3、其他有效部分仍按遗嘱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