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无出生证明怎么改年龄 |
释义 | 一、农村无出生证怎么改年龄 第一步,由更改人年龄的人员向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书面更改申请,申请将出生日期由原来的年月日,更改为年月日。并需要申请人亲笔签名,并盖章或者手印。 第二步,查找相关依据。这个比较复杂,而且查找起来比较困难,但这些也是必须要向派出所提供。一般的材料就是比如,早期的手工写的那种户口本、人口普查登记本等,如果没有依据,派出所是不会受理的。 第三步,由户籍所在社区(村)的辖区民警牵头,社区(村)干部、申请人邻居(一定需为申请人非近亲属)、当时的接生婆等5-10人参加的听证会议。在会议上每名参加人员均需要携带身份证,并对申请人的真实出生情况进行陈述和听证。在各参加人员确认签字后,即可对申请人的年龄进行更改。 第四步,由辖区民警带着听证材料、申请材料和证据材料等,交由领导审批后,由户籍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户籍的出生日期进行网上系统修改。 第五步,派出所网上系统出生日期更改完成之后,派出所会电话通知申请人,携带原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派出所户籍窗口重新打印户口页、重新办理新的二代身份证。 第六步,申请人拿到新的身份证之后,需要到银行、保险、社保等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进行系统基础信息的更改,并且每到一家单位更改一次信息均需要到派出所出具一次原身份证号码和现身份证号码是同一人的证明,相关单位才会给你更改基础信息。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2、户口簿身份证一寸照片两张; 3、证明实际出生年龄的原始凭证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原件,记载原始出生日期的户口簿,户籍底账等;4、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的书面证明,单位证明或学校证明; 5、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填写户口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责任区民警所长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上报分县局审批; 6、申请批准后申请人持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更改,并办理新的身份证。【法律依据】《出生医学证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倒卖、转让、出借、私自涂改或使用非法印制的《出生医学证明》。 第十二条《出生医学证明》标准规格及真伪鉴别方法,参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基妇〔2003〕23号)和《关于加强新版启用管理的通知》(卫妇社发〔2004〕319号)的要求执行。 第十三条《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使用单位及公安户籍登记部门如发现可疑伪假《出生医学证明》,应及时将其原件送卫生部委托机构进行鉴定,由其出具鉴定报告。经鉴定为伪假《出生医学证明》,发生地所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严厉查处制假、用假违法行为,并将结果及时上报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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