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如果购货方发票已经抵扣,那发票是不需要退回的。但开红字发票的信息表需要购买方申请,审核通过后,购货方需要将红字发票信息表盖上公司公章或发票专用章给销售方,销售方根据红字发票信息表开红字发票给购买方;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况,则需要退回发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