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长期借调人员怎么整改 |
释义 | 法律分析: 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超过借调期限的,原单位不得继续发放工资,不得进行考核。各级机关不得因日常工作需要,以各种名义长期借调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乡镇工作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九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 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和参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和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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