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生儿上户口超过一个月怎么办 |
释义 | 可以超过一个月上户口,但是可能过程更复杂一些,要的手续也比较多,所以没有事情耽搁的情况下,家长最好带着宝宝就上户口。在上户口之前有的地方需要验血型,所以要去医院给宝宝查个血,在去有关部门办理更方便。 新生孩子上户口流程: (一)办理地址: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二)办理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三)办理方式: 1.首先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其次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具体如下: 1、去出生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所需证件,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出院费用清单原件; 2、去户籍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领取入户申请表并且填好,派出所会提供一张纸条,上面列了所需证件; 3、居委会办理入户核实程序; 4、街道办事处,准备户口本、夫妻双方身份证、出生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及复印件,出示居委会证明及公安局入户申请表; 5、回到辖区派出所,正式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准备户口本、夫妻双方身份证、出生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常办理; 6、超过一个月申报,且婴儿出生时其父母或其中一方户口还在外地市的,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盖户口专用章的未随父或母入户的证明,必须注明小孩名字、出生日期,其父母姓名等内容,该小孩未随父亲或母亲在当地落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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