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一方不小心损坏了借款人财物,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借款双方在履行借款合同过程中,如一方不小心损坏了借款人的财物,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应当依照约定履行借款合同的义务。借款人有权要求出借人交付借款,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还本付息。” 2.《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因自己的过错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若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出借人不小心损坏了借款人的财物,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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