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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般什么情况下需要终止租房合同
释义
    1、租赁合同到期。
    2、房屋拆除改建。
    3、房屋毁损。
    4、房屋闲置。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5、承租人死亡。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而且又没有同
    住的其他人时,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即终止。
    6、当事人协商终止。
    7、承租人有重大违约行为。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使用房屋。如果承租人严重违反合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1)擅自转租、转让、分租、出借或调换使用承租房屋;(2)任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受损;(3)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4)无故拖欠房租达6个月以上。
    一、拖欠房租可以报警吗
    (一)对于拖欠房租其实有一个性质偏向,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刑事纠纷,所以拖欠房租一般是不可以报警。
    (二)关于拖欠房租救济方式具体法规如下;
    1、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2、第二十四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5)拖欠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二、厂房租赁合同违约怎么办
    合同违约时违约一方当事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在厂房租赁合同违约的纠纷中,出租人和承租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是:
    (一)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二)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五)拖欠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六)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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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31 14:5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