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小规模纳税人注册流程如下: 1、工商局名称核准登记,准备待核准的名称,一般准备3个以上名称,核名后拿到核名登记表; 2、刻制公司要用的各种章,包括财务章、公章、法人章等; 3、申请工商营业执照,按工商局需要的提供的资料提供给工商局,一般一个星期后可以拿到营业执照; 4、去税务局备案,核定税种,去银行开立账户,签订扣税协议等。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