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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学生意外险的赔偿范围
释义
    学生意外保险包括范围有:
    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身故、残疾、烧烫伤等;因意外伤害事故需门诊治疗或住院治疗等;交通意外保险,即在保险期间,以乘客身份乘坐相应交通工具时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残疾。具体赔偿范围需要以保单显示的为准。
    学生意外保险是以学生在学校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意外伤害为标的的保险,通常保险期限较短,一般为1年或1年以下,主要是学校为了防止学生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而受到巨大损失。
    学生意外险报销比例如下:
    1、意外身故,被保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会按照100%的比例进行赔付;
    2、意外伤残,保险公司是按残疾等级的比例进行赔付,1级伤残是按照100%赔付;
    3、意外医疗,被保人因为意外事故导致的门诊或住院,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是按照80%的比例进行赔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九十二条
    第二款:
    “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年老等事故或生存至保险期满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而遭受经济损失时由保险人给予补偿的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是指当被保险人由于遭受意外伤害需要治疗时,保险人给予医疗保险金的保险。所以学生的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人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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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7 14: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