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欠款一千元的处理,具体需要根据其性质进行判断:     1、如果只是民事纠纷属于民间的借贷纠纷,债权人可以保留具体的证据,经努力催讨无效之后,在诉讼时效内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债务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而公安机关是不会处理民事纠纷的,欠债纠纷的当事人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如果是恶意拖欠货款属于经济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去法院起诉。法院根据证据作出裁判,拖欠着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拖欠着会上黑名单,进入个人征信系统;     3、欠款人欠1000元钱不还的,出借人可以与对方协商;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当事人在获得胜诉裁决后,如果他人仍不还款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是欺诈罪,当事人可以就其行为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需要携带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等材料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