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胎儿视为具有什么能力 |
释义 |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还是民事行为能力 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胎儿尚未出生,本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够独立通过意思表示,进行民事行为的能力。胎儿以及八周岁以下的儿童,是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 涉及什么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呢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这是民法典关于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该内容由 毕日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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