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入职手续办完了,不想去了的处理方法如下: 1、及时与雇主或招聘方联系。尽可能在入职前或入职初期就与雇主或招聘方取得联系,并说明自己的情况。 2、表达感谢和歉意。向雇主或招聘方表达感谢和歉意,说明自己的决定并表示愿意妥善处理涉及的问题。 3、协商解决相关问题。与雇主或招聘方协商解决涉及薪资、保密协议等方面的问题。如果已经领取了薪资或其他待遇,应当及时退还。 4、书面确认。最好与雇主或招聘方签订书面确认,明确自己的离职意愿和已经处理完毕的相关问题,以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办理入职手续需要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件: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以证明个人的身份信息。 2、学历证明: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或学位证书原件等,以证明个人的学历情况。 3、工作经历证明:需要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工作证明、离职证明、劳动合同等,以证明个人的工作经历。 4、体检证明:需要提供个人体检证明,以证明个人身体状况符合工作要求。 5、照片:需要提供近期彩色照片,用于个人档案中的照片、工作证件等。 6、其他证明材料:根据不同的企业和职位,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职业资格证书、技能证书等。 综上所述,如果有任何疑问或担忧,可以咨询当地的法律专家或人力资源专业人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