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要素是: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特殊主体,是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一、中国新刑法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既遂判几年?     中国新刑法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既遂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中国对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既遂案的量刑标准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中国对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判刑标准?     中国对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判刑标准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构成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是履行征收税款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即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四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