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1 . 废油存放于主厂房油处理室。     2.  油品存放处,严禁吸烟,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如: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沙等),着火时严禁用水灭火。     3.  应定期进行油桶泄漏检测,确保废油不会因泄漏而流失。     4 . 设备在运行、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油,由维护部进行管理,统一存放于170kg的旧油桶内,满桶后封闭完好,提供纸质废油转移单两份,一份交维护部存放,一份贴油桶上,标注废油种类(名称)、数量,部门经办人签字,维护部主任签批,安全员审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三十三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有毒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