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担保法》,抵押物的价值应当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是确定抵押物的价值,为抵押人和债权人提供有力的保障。如果评估结果存在争议,抵押人或者债权人可以要求重新评估。但是,如果评估结果已经被确认且没有新的证据或情况,重复检测是不被允许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 抵押物的价值应当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并严格按照评估规范进行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 案件的事实已经清楚,证据已经充分,可以不再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在一审法庭审理期间未提出的事实和证据,一般不得在二审中提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评估定级条例》第十六条 评估机构不得为同一标的物重复做出评估鉴定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