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款如何付款? |
释义 | 工程款支付流程: 1、预付款流程,由施工单位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表》给预算专员,预算办根据合同约定审核预付款,签署申请表然后交给财务部; 2、进度款支付流程,施工单位先向工程部提交申请表,并附上已完工程的预算书;工程部审核当月完成的项目及相关工程量,审核完毕由工程部经理签字后交到预算专员。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一、工程预付款的扣还计算方式是什么 (1)在承包人完成累计金额达到合同总价一定比例(双方合同约定)后,采用等比率或等额扣款的方式分期抵扣。也可针对工程实际情况具体处理,如有些工程工期较短、造价较低,就无需分期扣还;有些工期较长,如跨年度工程,其预付款的占用时间很长,根据需要可以少扣或不扣。(2)从未完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中间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及构件比重抵扣工程预付款,至竣工之前全部扣清。其中,起扣点的计算公式如下:T=P-M/N式中T——起扣点,即工程预付备料款开始扣回时的累计已完成工程价值;M——工程预付款数额;N——主要材料及构件所占比重;P——承包工程合同总额。 二、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有哪几种 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 1、按月结算。也就是说,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末按工程师确认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 2、分段结算。双方同意根据单个项目或单位项目的形象进度,分为不同的阶段进行结算; 3、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少,工期短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可分几次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4、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选择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相应的结算时间,结合工程建设规模、工期长短、合同价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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