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如下: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图纸会审记录;存在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时,还应检查设计变更记录和工程洽商记录 3、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记录和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4、隐蔽工程(随工检查)验收记录; 5、安装质量及观感质量验收记录; 6、自检记录; 7、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8、试运行记录。 一、桩基工程可以单独发包吗 桩基工程属地基与基础分部的子分部工程,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允许由总承包合法分包给具备专业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但不可以由建设方肢解独立发包。 桩基工程需要以下资料: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桩基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单及材料代用通知单等。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执行中的变更情况。 (3)桩位测量放线图,包括工程桩位线复核签证单。 (4)原材料质量合格证、复检报告。 (5)半成品如预制桩、钢桩、钢筋笼等产品合格证书。 (6)桩孔、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隐蔽记录及各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单及施工记录。 (7)成桩质量检查报告。 (8)单桩承载力检测报告。 (9)基坑挖至设计标高的桩位竣工平面图及桩顶标高图。 二、工程造价鉴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工程造价鉴定中鉴定机构可能需要的资料一般包括: (1)诉讼案件当事人的起诉状、答辩状、庭审笔录或仲裁案件申请人、被申请人的申请书、答辩状; (2)当事人共同认定的相关专业工程设计图纸、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图纸会审记录; (3)当事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协议、补充协议; (4)开工报告、竣工工程验收证明或其它能够证明实际开工、竣工时间的资料; (5)当事人共同认定的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发票、加工订货合同以及建设单位供应的建筑材料、设备清单; (6)工程预算书、工程结算书、财务资料; (7)招投项目中的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8)调查询问笔录、现场勘察记录; (9)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年度形象进度记录; (10)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其它涉及该工程造价鉴定的照片、录音、录像等相关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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