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房买卖的前提条件和法律政策约束,城市公有房屋买卖的条件如下: 1、公有房屋的买卖,买卖双方必须持有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 规定的证明文件,也即公房买卖首先必须获得国家的批准。 2、公有房屋买卖时,应当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房地产价格评估。 3、公有房屋必须经过交易审核后,方可办理所有权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