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界定如下:十四岁生日当天不算满十四周岁,从生日第二天起满十四周岁。周岁应当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以十二个月计算,每满十二个月即为一周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该内容由 赵政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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