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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聊城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在哪里
释义
    房屋租赁合同去房管局备案。如果要承租他人的房屋的,是需要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合同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具有相对性。但是经过登记备案的合同,是能够对抗第三人的。
    一、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去哪些部门备案
    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包括:1、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2、房屋转租合同登记备案;3、房屋租赁合同转让登记备案;4、房屋租赁合同变更登记备案;5、房屋租赁合同注销登记备案。
    二、房屋租货合同怎样才能生效
    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生效。房屋租赁合同是用来明确租赁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双方当事人就租赁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成立,一经签字盖章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租赁合同的生效不以登记为前提,是否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三、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房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那么很多人就会问,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怎么办理呢。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必须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带上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起到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进行办理。在此大家注意一点,如果承租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不止一人的,各方均应到场,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进行办理,但是有的时候委托书需要进行公正,因此建议能够本人去最好本人亲自去,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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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9 21: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