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河南省内,如果需要报销医疗费用,不需要开转诊证明。 根据规定,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因病情需要转诊到参保地以外协议医疗机构治疗的,须办理转诊手续并备案后,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予以报销。 个人交纳医保后的报销流程一般如下: 1、看病就医:在医疗机构就诊或购买药品时,需要出示医保卡和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2、报销材料准备:就医结束后,需要向医疗机构索取诊疗记录、医嘱、处方、收据等相关材料,同时填写相关报销申请表格; 3、提交报销申请:将准备好的报销材料和申请表格提交至当地社保局或医保中心进行报销申请。也可以选择在网上进行报销申请; 4、审核报销申请:当地社保局或医保中心会对提交的报销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报销款项打入个人银行账户。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和报销比例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应以当地的政策为准。同时,医保基金支付的范围和金额也受到不同政策的影响,具体的报销比例和报销金额也会因医疗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