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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银行贷款保证?
释义
    贷款保证是以贷款为对象的一种担保方式,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到期不履行贷款债务时,保证人按约定履行贷款债务的行为。贷款保证需要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一般以两种形式体现:一种是专门格式的保证合同,一种是主合同中含有保证条款。
    如果第三人自愿以自己的信誉和清偿能力为借款人的贷款作担保,贷款保证合同的成立条件可以适当放宽: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商业银行出具担保书,商业银行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贷款合同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贷款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可以看出,贷款保证合同的成立并不必须包涵合同的主要条款,而只要有第三人以保证人的身份出现,商业银行不反对即为成立。因而,保证人以保证合同的主要条款不齐全的抗辩权受到限制。
    一、保证合同生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劳动合同一般自签订后生效。第三人和贷款人、借款人共同签订担保贷款合同,第三人在“保证人”栏目内签名或者盖章,保证合同也即告成立并生效。保证是诺成性法律行为,保证合同一经订立即生效。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二、保证合同的形式是什么
    保证合同的形式为:
    1.主从合同的形式
    所谓主合同,是指独立存在,并为保证合同担保履行的合同,而起担保作用的保证合同就是从合同。
    主从合同的形式就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单独的保证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这是建立保证法律关系的典型形式。
    2.主从条款的形式
    就是保证人与债权人并不专门订立一个单独的保证合同,而是由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三方共同订立一个合同,在这个合同中,写上一个保证条款,注明保证人所承担的保证义务和责任。
    3.保证人单方出具担保书的形式
    即保证人向债权人出具书面担保书,表示愿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承担保证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债权人接受担保书并且没有提出异议,则保证法律关系成立;如果债权人不接受,则保证法律关系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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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2 15:2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