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放火罪分为故意放火罪和过失放火罪两种。故意放火罪是指有意放火,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而过失放火罪则是指因疏忽大意或者其他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因此,若放火行为是因为疏忽大意、无心之失而造成的,可以认定为过失放火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放火罪的构成,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放火的行为;     (二)有放火的故意;     (三)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人员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第一百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放火罪:     (一)放火烧毁、损毁重要的公私财物,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二)放火烧毁、损毁人员密集场所、交通工具、仓库、森林、草原等场所,造成较大损失或者较大危害的;     (三)放火烧毁、损毁居民房屋,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者多人死亡、重伤的;     (四)其他严重后果的。     因此,在判断放火罪时,需要综合考虑放火的情况、烧毁的财物、人员伤亡情况等因素。若放火行为是无心之失,造成的后果轻微,可以认定为过失放火罪,刑事责任轻于故意放火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