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补办结婚证最简单方法:     由当事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另一方的结婚证、户口簿等材料,前往登记结婚的登记机构申请离婚登记。经登记机构审查后,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结婚证的领证条件:     1、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单身;     4、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5、没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综上所述,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