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受到旅游损害的维权方式:     一、双方进行和解;     二、消费者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消费者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已经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     第九十二条     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协商;     (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