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医疗纠纷起诉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患者健在时原告系患者本人,无论是否具有行为能力,若患者死亡,原告应为其全部继承人     (二)有明确的被告,即被告医院身份明确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应当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一、医疗纠纷是否以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立案依据     医疗事故鉴定只是法院审查认定事实的证据,医疗事故鉴定经过法庭质证、由法院审查确定是否作为医疗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所以,医疗事故鉴定既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就不应要求在医疗纠纷案件立案前取得,不应将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作为医疗纠纷案件的立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该内容由 沈其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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